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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65测试的环保标准介绍
更新时间:2021-05-07      阅读:1368
  加州65测试清单至少每年修订和再版一次,通常会有新的物质被列入清单,也会对原有物质的限值进行调整。关于玻璃器皿和陶瓷品的要求,1986年颁布的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执行法,即65号文件,要求在加州任何会排出致癌或再生毒性的化学物质的商品上标有警告。列出的化学物质中包括铅和镉。
  达到标准要求的玻璃陶瓷产品可以在加州出售而无需标有65号文件所要求的警告。对于不能达到再制作标准的产品,需在产品上标有65号文件要求的警告。下面列出的是一项已达成共识的关于玻璃器皿和陶瓷器皿警告标识的的指导方针。玻璃器皿外部装饰,包括边缘区,只能使用含有少于0.06%的铅和0.48%镉的装饰材料。所有延伸至边缘区的外部装饰只能使用无可检测的铅或镉的装饰材料(≤0.02%铅,≤0.08%镉)。
  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环保办公室(OEHHA)提议修订加州65测试法案中的警告标签要求。此前,加州65法案规定,凡产品中含有被加州定义为致癌或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都需添加警告标签。此次提案要求警告标签应向公众提供更多相关信息。
  此外,OEHHA也提议建立一个专门的网站,向公众提供更多与加州65法案列表中的化学品相关的“补充信息”。此加州65法案的修订案要求在产品是“有意识地或意图让人们接触到在加州65法案列表中的化学品”的情况下,相关负责人须在其产品上添加警告标签。“警告”一词的旁边需添加一个黄色三角形内有一个黑色的感叹号的图标。此外,如果产品需要添加警告标签且含有下列化学品,则需将这些化学品的名字列在警告标签中:丙烯酰胺、砷、苯、镉、一氧化碳、三(1,3-二氯异丙基)磷酸酯、甲醛、六价铬、铅、汞、二氯甲烷、邻苯二甲酸盐。
  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本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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